合作区工商分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掌握辖区内以批发、零售形式专营和兼营汽车轮胎的个体工商户情况,了解其经营状态、产品品牌和品种数量,督促轮胎经营者建立进销产品台账,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他们全面检查经营者经营的汽车轮胎包装标识和质量合格证明,对销售轮胎的标志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涉嫌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调查处理。同时,该分局还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作用,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