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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摩托车与汽车轮胎业最受惠

发布日期:2007-01-17          字号:放大  缩小

记者昨从厦门市国税局获悉,消费税新政实施一年来,摩托车、汽车轮胎两行业消费税额共节税1亿多元,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今年4月1日起,国家对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影响较大的主要为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成品油、护肤护发品等五个行业。其中,汽车轮胎中的斜交轮胎的以及排量2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消费税率均从10%下调到3%,使厦门汽车轮胎和摩托车制造业获益匪浅,仅执行首月消费税额即减少500万,比政策执行之前减少四成多。从全年的数据来看,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使厦门消费税减少1.08亿元,主要集中在正新橡胶和厦杏摩托两家企业。--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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