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登陆中国橡胶轮胎网 | | WAP浏览 | RSS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轮胎资讯 » 正文

涉嫌违法,轮胎经销商被强制控制

发布日期:2024-05-22          字号:放大  缩小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发布公告,称已于2024年3月18日,对天津市天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港田通轮胎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已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并提醒,未报案的受损群众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爱企查显示,这两家企业的法人均是田国胜,其同时担任天津市静海县天轮轮胎销售中心的法人,曾是轮胎界的风云参数图片)人物。

其中,天津市天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1日,是一家以从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为主的小微企业,注册资本为95万人民币。

天津市港田通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3日,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轮胎批发零售、橡胶制品批发零售以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注册资本为4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也为400万人民币。

而天津市静海县天轮轮胎销售中心成立于2000年12月14日,目前处于注销状态。该销售中心在轮胎橡胶、化工五金等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知识产权,包括1个注册商标。

先前,轮胎行业也有轮胎企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如东营市昊正橡胶有限公司、恒宇集团董事长田家礼、前杭州黄河轮胎集团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几年,轮胎行业越来越不好干,这就让一些不法之人钻了空子。

根据以往受骗轮胎老板的种种经历来看,小邦要提醒各位,一方面别随意相信什么高回报率、超低价等,谨防上当受骗。

另一方面要养成好的财务习惯,涉及到金钱的不要根据视频、音频就转账。

最后,即使是涉及到熟人,该走的财务流程也一定要走,不见钱不发货,仔细核对收款账号和金额等。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有的只是陷阱!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供应
推荐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鲁ICP备16051273号-1

电话:0535-6678862 传真:0535-6680489  邮箱:cnrubb@163.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青年路30号

(c)2008-201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误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