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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大抱团走私橡胶偷逃税3.6亿多

发布日期:2013-02-27          字号:放大  缩小

    团伙12名“股东”通过精细分工合作,11个月的时间里,将越南产的4.3万多吨橡胶走私入境,偷逃税款高达3.6亿多元。2月26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这起特大橡胶走私案。在法庭上,该走私团伙头目邓发东当庭翻供,声称12名“股东”不是团伙,大家都是各干各的,而他只不过是个打杂的。

一环扣一环,铺就走私路

   
今年48岁的邓发东是防城港市人。公诉机关认为,2011年1月,邓发东为牟取非法利益,与沈财、陈基洪(2人均另案处理)等12名“股东”,将国内买家在国外订购的橡胶从越南偷运入境。在此途中产生的风险,由每位“股东”共同承担。邓发东团伙通过向国内买家收取“保费”(即保证偷运入境及国内运输安全的费用)获利。此外,该团伙也从越南购买橡胶偷运入境,伺机卖出以赚取差价。据南宁市检察院指控,2011年1月至11月,由邓发东参与走私的橡胶4.3万多吨,偷逃税款达3.6亿多元。

    为了将橡胶顺利偷运入境,该团伙成员分工非常明细。其中,“股东”张朝光等人是“第一棒”,负责在越南订购橡胶及理货、发运橡胶。而官秀冬则在越南为邓发东团伙联系橡胶货源,并负责在越南码头理货、发运橡胶,年仅22岁的团伙成员陈千晓则到越南代理公司,负责橡胶理货发运事宜。

    在越南订购好橡胶后,邓发东雇请了“六条槽”(即6条线)的船主冯道辉、黄任辉、钟远强(另案处理)等6人,组织铁壳船队和搬运工,到越南绿林、陆虎两个码头接货,再经北仑河偷运到东兴鱼鸦或江那码头。

    货物到了东兴两个码头后,该团伙成员黄忠贵、黄正德则负责在这里接货,并过驳到中型货车上。走私的橡胶就这样被运往防城港一些仓库,或者防城火车站,再发运到国内买家指定的收货地点。

    之后,邓发东与一家货运信息部的张志坚“合作”,由张志坚负责雇请大货车运送货物。为了保证运输途中的安全,邓发东团伙又专门雇请郑互传、钟恒山等人进行看路控车。

成立拍卖公司,掩护黑暗交易

   
为了掩盖走私橡胶的事实,邓发东出资成立了防城港天兴贸易公司。可邓发东并不当老总,而是把覃龙推上前台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

    通过这家合法的公司,遇上海关拍卖查扣的非法走私橡胶,邓发东都会参与拍卖。在取得相关单证材料后,邓发东又用于掩护走私运输,以及到相关执法单位认领被查扣的走私橡胶。覃龙为了牟利,还出资购买货车运输走私橡胶。

    在暴利的引诱下,防城港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董事长吴兰斗也“靠近”邓发东,最终也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坐上了被告席。

头目当庭翻供,极力撇清责任

   
2012年1月11日,南宁海关缉私局经过缜密侦查后收网,将邓发东、官秀冬等人抓获。该团伙的6名成员过后主动投案。

    昨日,涉案的14名被告齐齐受审。在法庭上,邓发东推翻了此前在检察机关的供述,声称他遭检察机关侦查员恐吓,并称他的普通话不好,侦查员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写的笔录。当公诉人问他,那时他在团伙中负责哪些工作时,邓回答说没有负责具体的工作,就是打杂的,并未从中得到利益。

    当审判长要求邓发东说清是哪个侦查员在哪个时间恐吓他,哪些内容有假,认为哪一份笔录是非法取得时,邓发东却反复回答,他不是针对某一份笔录,只说确实被恐吓了。

    最终,审判长认为邓发东的理由不充分,法庭对非法证据不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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