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特朗普在4月2日宣布的逐个国家的对等进口关税提高,表面上会提高美国轮胎行业几乎所有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税,包括柬埔寨、中国、泰国和越南,但似乎特朗普政府另外对车辆和车辆零部件统一征收25%的关税,会使更严格的国别关税失效。
在这两种情况中,不论是美国轮胎经销商还有零售轮胎购买者都面临着轮胎价格上涨的前景,因为进口轮胎占美国乘用车轮胎售后市场的比例高达75%,而进口轮胎将面临两位数的进口关税增长。
这种困惑的根源在于,不同关税行政命令中的措辞可能存在相互矛盾的解释。
一方面,对等关税行政命令豁免了某些商品——包括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规定加征额外关税的所有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使其不受从价税率的影响。
另一方面,涵盖汽车零部件关税的行政命令援引了《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其中规定:“上述从价关税是在适用于此类进口汽车和某些汽车零部件的任何其他关税、费用、税款和收费之外另行征收的。
美国的轮胎媒体通过与美国轮胎进口商、批发商和行业贸易团体代表的交谈,发现似乎存在至少三种可能性:
1. 对所有轮胎统一征收25%的进口关税;
2. 对乘用车轮胎征收25%的进口关税;
3. 在现有的反倾销或反补贴税基础上再加征25%的关税。
也有人提出,“汽车零部件”可能被解释为仅适用于消费车辆(轿车、运动型多用途汽车、跨界多用途汽车、轻型卡车、厢式货车等),而不适用于商用车。 在这种情况下,除乘用车轮胎以外的轮胎将适用逐个国家的对等关税。
无论哪种关税情况最终生效,价格几乎肯定会上涨。一位受访者表示,通常轮胎进口商会将批发价格提高相当于进口关税一半的幅度,以至少弥补部分额外的经营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对加拿大和墨西哥进口商品的关税是在美国 - 墨西哥 - 加拿大协定的框架下单独处理的。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泰国是美国进口乘用车、轻型卡车和中型卡车/客车轮胎的第一大来源国。 目前,美国对泰国进口的乘用车轮胎征收1.2%至4.52%的反倾销税(因制造商而异),对几乎所有制造商的卡客车轮胎征收12.3%的反倾销税(普利司通公司除外,其税率为48.4%)。
越南是美国进口乘用车轮胎的第三大来源国和进口卡客车轮胎的第二大来源国,目前该国轮胎没有被征收反倾销税,但有反补贴税,分别是对赛轮越南公司征收6.23%,对锦湖轮胎越南公司征收7.89%,对其他所有公司征收6.46%。
柬埔寨的轮胎产能释放和对美国的轮胎出口是在2024年达到高峰的,此前美国还未对该国的进口轮胎实施关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