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2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6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2月18日,依据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开始对华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2021年7月2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1年6月29日第84号公告,欧亚经济联盟维持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2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6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2月18日,依据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开始对华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2021年7月2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1年6月29日第84号公告,欧亚经济联盟维持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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