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山西省市场监督监管局对山西长治鑫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于2021年5月26日-27日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车辆外观检查结果判定为合格,车辆外观检查第18项轮胎判定为合格。
2021年7月15日,高平市金宜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车重新进行了外观检验,结论为该车辆轮胎为不合格。
2021年8月17日,执法人员对晋EXXX挂车实际所有人王某依法进行了询问,证明该车辆在2021年5月27日检验之后至8月17日没有更换过轮胎。
该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小编说:本次处罚体现了国家监管部门加大重视轮胎使用期间的检验,是对轮胎行驶安全的重视,并促进提醒车主及时更换问题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