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登陆中国橡胶轮胎网 | | WAP浏览 | RSS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轮胎资讯 » 正文

反补贴税暂停 专家:中国轮胎出口迎政策窗口期

发布日期:2015-04-15          字号:放大  缩小

 日前,一则“美暂停对中国乘用及轻卡胎征反补贴税”的消息,引发国内轮胎业的强烈关注。美国的“双反”调查尚未结束,暂停征收反补贴税从何说起?这对中国轮胎出口意味着什么?

  在近日举办的2015中国橡胶年会上,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秘书长徐文英向记者澄清道:“消息发布后,很多人产生了误解。其实这只是一个政策窗口期,并不是以后不征收反补贴税了。”

  在当日举办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研讨会上,美国轮胎“双反”案中国企业律师团成员之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律师,更详细地解答了疑问。

  据其介绍,由于美国执行追溯征税体制,在“双反”调查期间,美方会征收临时保证金,而根据WTO《补贴协定》规定,反补贴的临时措施不得超过4个月。

  因此,从2015年4月1日至7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结果的预计时间),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涉案轮胎产品只征收反倾销保证金。

  根据杨晨给出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原始调查及复审调查推算时间表”,从反倾销初裁发布日2015年1月20日开始,至ITC终裁结果发布日2015年7月26日止,“双反”保证金的征收遵守“多退少不补”原则。

  杨晨说,这意味着,4月1日至7月26日是一个窗口期,只要能接受反倾销初裁税率,涉案中国轮胎企业可以大量出口轮胎,不必担心被征收反补贴保证金。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供应
推荐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鲁ICP备16051273号-1

电话:0535-6678862 传真:0535-6680489  邮箱:cnrubb@163.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青年路30号

(c)2008-201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误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