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登陆中国橡胶轮胎网 | | WAP浏览 | RSS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资讯 » 正文

复合胶配方新国标半年后执行

发布日期:2015-01-07          字号:放大  缩小

 2014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14年第33号公告正式发布了复合橡胶国家推荐性标准《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标准号为GB/T 31357-2014。该标准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复合橡胶中生胶含量不超过88%的规定,此前这条规定曾引起行业的广泛争议。

公告给予了新标准6个月的缓冲期,即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将复合橡胶定义为“生橡胶与炭黑、二氧化硅(白炭黑)等配合剂的均匀混合物”。当按ISO 9924试验时,复合橡胶中生橡胶含量不应大于88%(质量分数)。

根据2015年新的关税方案,烟胶片和标胶的关税分别由1200元/吨提高至1500元/吨,也即意味着如果无法按照“88%生胶+12%非胶成分”新配方生产和进口复合胶,那么现有的97%及99%天胶含量的复合胶将被视为原胶,每吨进口需缴纳1500元/吨的关税。此次复合胶配方新规对市场影响巨大。新政落地进一步明确了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晰了市场下一步的发展路径。

据了解,该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然橡胶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5/SC 8)归口。起草单位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海南省农垦中心测试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顺豪橡胶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供应
推荐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鲁ICP备16051273号-1

电话:0535-6678862 传真:0535-6680489  邮箱:cnrubb@163.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青年路30号

(c)2008-201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误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