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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治理制胶废水奖罚分明

发布日期:2012-12-03          字号:放大  缩小

    云南省近日在西双版纳召开“十二五”天然橡胶行业加工废水治理工作现场会,明确“十二五”期间,云南省要全面完成制胶废水污染治理工作。云南将对治理技术可靠、经论证可行的减排项目,安排专项资金补助。

    云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要鼓励制胶企业实施废水治理减排工程。要优先支持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能够实现封闭循环不外排的项目;对于已经建成实施的治理项目,经过验收能够实现达标回用并满足国家总量减排核查要求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

    会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制胶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对于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超标排放的制胶企业,应依法实施关停、关闭;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和偷排的制胶企业,从严处罚。在征收排污费方面,对于废水超标排放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于总量减排考核认定的“零排放”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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