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原油、石脑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7月2日,中石化总部再次电话各炼厂,要求小品种继续执行上月的推价精神。具体如下:
各有关单位:近期,国际原油价格仍处于高位,且呈现上涨趋势,使国内企业亏损加剧。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7月1日开始,统一上调部分自销的销售价格,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营销策略,确保调价逐步到位。
一、石油焦
建议7月份石油焦推价目标50-100元/吨。
二、重油
各企业从7月1日开始上调重油价格200元/吨,各区协调组要根据区内各企业实际销售情况,调整各企业涨幅。
三、硫磺
近期个别地区硫磺价格有所回落,请各区协调组注意市场的变化,统一协调稳价。
四、自销及溶剂油
近期成品油资源紧张,为鼓励企业多产成品油,总部决定对超产成品油继续按当月石脑油加300元/吨。适合调成成品油的组分要尽量生产成品油,如必须外销其溶剂油等同组分产品价格不应低于石脑油加300元/吨,即9440元/吨执行。
以上推价要求炼厂根据自身情况,在本月逐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