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涉及4家公司,包括两家轮胎生产企业。
分别为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广饶县正泰橡塑有限公司。
据了解,其与齐商银行东营广饶支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今年2月26日,法院立案执行,但上述企业未履行给付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对涉事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其中包括金旺达轮胎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光玉;
正泰橡塑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延廷峰。
资料显示,金旺达轮胎成立于2010年,位于广饶县大王镇。
该公司主要生产农用车胎、载重轮胎、工程胎等。
正泰橡塑成立于2006年,同样位于广饶县大王镇。
其经营范围,包括摩托车内外胎、半钢矿山工程轮胎的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