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登陆中国橡胶轮胎网 | | WAP浏览 | RSS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轮胎资讯 » 正文

终裁!继续对中国轮胎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24-02-18          字号:放大  缩小

 2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重型车辆、农用车及施工机械用新橡胶轮胎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60%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011.20.90、4011.70.00.00.00、4011.80.00.00.00和4011.90.00.00.00。

据悉,2004年8月2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5年8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终裁并开始征收到岸价60%~87%的反倾销税。

2017年12月2日,土耳其原经济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的60%。

2022年11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申请,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供应
推荐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鲁ICP备16051273号-1

电话:0535-6678862 传真:0535-6680489  邮箱:cnrubb@163.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青年路30号

(c)2008-201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误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