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登陆中国橡胶轮胎网 | | WAP浏览 | RSS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轮胎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废旧轮胎存隐患 填埋利用要谨慎

发布日期:2012-11-01          字号:放大  缩小

    轮胎在部分磨损,胎体完好且不影响其使用功能时,可经翻新重新使用,延长使用寿命,称为旧轮胎。不能再用于原定制造用途的轮胎称为废轮胎。轮胎报废后,其流向主要有材料利用、能量回收以及填埋、堆存等。废轮胎的流向与市场需求及相关政策法规导向有关,日本、巴西、韩国、美国等国以能量利用为主,中国、墨西哥等国以材料利用为主。

    废旧轮胎长期堆存易孳生蚊虫、繁殖鼠类,跨区域转移则增大了蚊虫及疾病传播的范围和非本土物种的引入,增加了生态风险以及控制的难度。上世纪40年代,美国将二战期间在亚洲使用的已受到蚊虫侵害的剩余轮胎运回国,结果造成了输入性疾病的传播,人们首次发现报废轮胎和携带疾病的蚊虫之间的关系。登革热随着旧轮胎的输入在巴西传播,注:以上不计废旧轮胎的出口量及翻新量。使这种一度被认为已消灭的疾病,在上世纪90年代又再次出现并不断恶化,在2002年达到了79.4万例的高峰,死亡率高达4.3%。

    废旧轮胎简单堆存和无序存放,还容易因纵火或雷击等其他偶然因素造成火灾,而且一旦燃起便难以控制和扑灭,并且会持续燃烧很长时间,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污染物,污染环境。1990年发生在加拿大安大略湖的黑格斯维尔火灾,持续长达17小时,有1260万条轮胎被烧,1700人被疏散,约70万油类物质渗入土壤,附近的河流也被多环芳烃污染。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供应
推荐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鲁ICP备16051273号-1

电话:0535-6678862 传真:0535-6680489  邮箱:cnrubb@163.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青年路30号

(c)2008-201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误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