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局(下称“印度反倾销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伊朗、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的 “炭黑”(Carbon Black used in rubber applications)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期间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出口到印度的炭黑企业均为反倾销调查对象。
应诉期限为40天,即2009年2月3日前必须应诉,超过这个时间被认为放弃应诉,在递交应诉材料之后,可以申请延期,申请缓冲期限一般为1-2周,有可能得到时间上的缓冲,但能否获得缓冲要由印方决定。
按照印度反倾销法律规定,对于不反馈、不应诉的企业,将受到最高额反倾销税的制裁。
期望相关企业在节前做好应诉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伤害或伤害较小,有关事宜可咨询炭黑分会或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22-2727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