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登陆中国橡胶轮胎网 | | WAP浏览 | RSS订阅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橡胶原材料 » 橡胶辅料 » 正文

印度对华炭黑反倾销调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0-08-04          字号:放大  缩小


    2008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局(下称“印度反倾销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伊朗、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的 “炭黑”(Carbon Black used in rubber applications)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期间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出口到印度的炭黑企业均为反倾销调查对象。
  
    应诉期限为40天,即2009年2月3日前必须应诉,超过这个时间被认为放弃应诉,在递交应诉材料之后,可以申请延期,申请缓冲期限一般为1-2周,有可能得到时间上的缓冲,但能否获得缓冲要由印方决定。

    按照印度反倾销法律规定,对于不反馈、不应诉的企业,将受到最高额反倾销税的制裁。
  
    期望相关企业在节前做好应诉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伤害或伤害较小,有关事宜可咨询炭黑分会或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22-27276558。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推荐供应
推荐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鲁ICP备16051273号-1

电话:0535-6678862 传真:0535-6680489  邮箱:cnrubb@163.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青年路30号

(c)2008-201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误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