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7月31日消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周四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8月1日起,取消含锌量不低于99.995%的未锻轧锌以及未锻造银的出口退税。
电话:0535-6678862 传真:0535-6680489 邮箱:cnrubb@163.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青年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