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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橡胶利用企业期待政策支持

发布日期:2010-08-03          字号:放大  缩小


    由于企业原料成本过高,税赋过重,废旧橡胶综合利用企业压力沉重。在全国废旧橡胶循环利用科技创新论坛上,与会代表一致表示,若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行业发展将举步维艰。目前,我国橡胶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废旧橡胶不仅是固体废弃物,也是可再生利用资源,因此废旧橡胶综合行业发展利用方兴未艾。但企业也面临着废旧橡胶回收利用脱节,平均税率远高于国内大型企业平均税率,行业无序竞争严重等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废旧橡胶综合利用行业是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自己“吃进废物”,把优美环境留给社会的奉献型行业,国家应予以政策扶持。首先,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废旧橡胶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规范废旧橡胶利用行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从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环境治理等多个层面,制定相应强化准入制度。对现有大中型企业,倡导以资产为纽带的联合重组,以品牌为龙头建立大型企业联合体。对小再生胶、小胶粉和小轮胎翻新企业要进行整顿和限改;对扎堆生产的众多小厂,引导其只做胶粉,为大厂提供原料,形成新的产业链。其次,建议设立废旧橡胶回收专项基金,用于补贴回收利用企业;鼓励以再生胶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制品;倡导翻新轮胎,加强监管,规范新轮胎使用,达到磨耗标志的必须翻新;支持轮胎企业自办合办轮胎翻新企业,建议国家给予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及专项贷款的优惠政策;对轮胎翻新企业根据翻新规格、数量给予补贴。第三,理顺税赋关系,减轻企业负担。

    建议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利用废旧橡胶生产的产品,增值税降为零。对从事轮胎翻新和再生胶、胶粉生产中的环保装置投入,以及必须进口的检测和生产设备,参照技改项目抵扣40%所得税。此外,代表还建议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坚决禁止废旧橡胶(含废旧轮胎)进口,坚决取缔土法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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