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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终止对美、加、韩新闻纸反倾销

发布日期:2010-08-03          字号:放大  缩小


    我国为期10年对美国、加拿大和韩国新闻纸采取反倾销措施昨日终止。中国商务部停止对原产于上述3个国家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从1999年开始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为78%。采取反倾销措施时间一般为5年,如对相关产业存在继续损害,则企业代表可向商务部门申请期终复审。而据商务部透露,中国新闻纸产业代表此前主动撤回了期终复审申请。
 
  1997年我国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后,新闻纸反倾销案是中国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件。此措施由国内12家造纸企业发起,中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正式公布实施。我国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为5年,商务部曾于2004年对此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裁定,认为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加拿大、美国及韩国新闻纸产品对中国的倾销很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继续对其采取反倾销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新闻纸行业经历10年发展,已基本占据国内市场,成长出晨鸣纸业、华泰股份等一批上市公司。国外新闻纸在国内不再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国内新闻纸行业不会再遭受外国品牌的打击。来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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