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青岛双星副总经理陈刚出具了《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陈刚的儿子陈佳楠曾于2024年4月9日至17日买卖过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未形成获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佳楠持有青岛双星股份8000股。根据陈刚父子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陈佳楠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致,本次交易是陈佳楠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陈佳楠交易前未征询陈刚的意见,陈刚也未告知陈佳楠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也并非陈刚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况。
据了解,青岛双星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陈刚及陈佳楠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陈刚在致歉函中承诺将加强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提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谨慎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