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保”: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赫然在目: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WTO成员还专门针对中国的纺织品设置了特别保障规则。根据该规则,在2005年至2008年,如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对WTO成员国市场造成扰乱,该成员国可临时实行限制,但4年内只能用一次,一次只能持续一年。
什么是“反倾销”:
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特保”与“反倾销”的不同:
许多西方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的特点,作为攻击他国出口商品的“数量激增”手段。如05年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采取特保措施,从而暂时保护巴西国内工业,这两部法令一部针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实施配额和附加税,另一部针对中国的其他特定产品。另外,近年来欧美等我国主要出口国还出现这样一种趋势,即当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实施反倾销措施时,就会转求助于特保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