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一炼油加工厂由于无任何环保治污设施,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近日在县监察局的督促下,供电部门依法对其采取停电措施,从而确保关闭到位。
该炼油厂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加工燃料油,但由于无治污设施,污染严重,属国家明令禁止的“15小”企业,附近群众多次反映到省、市环保部门。泗县环保局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建议县政府关闭该加工厂。2004年4月,泗县政府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关闭该企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厂仍然断断续续地生产,群众意见极大。为维护环保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泗县环保局将材料移交到县监察局。近日,在县监察局的督促下,县供电公司已对该企业采取了停电措施,使得该加工厂真正关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