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界关注的针对中国轮胎出口的“美国轮胎特保案”又有了新的进展。这一案件是否还有回旋的余地?按美国相关法律程序,作为总统的奥巴马是否认同这一裁定结果就此启动“特保”措施?最终的结局虽尚待观察,但这个案件本身的典型性,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怎么突破出口瓶颈,大有思考和探讨的价值。
所谓“特保”实质上就是“特别保护”,即作为WTO允许成员方所采取的除反倾销和反补贴之外的第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一。具体来说,是指当某一产业由于受到突然大量增加的进口产品的冲击,给进口国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政府可以实行临时性进口限制,主要通过增加关税、实施非关税措施(如数量限制)或两者并用来限制进口,以达到国内产业免受国外产品冲击的目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产品具有同质、可替代性,通过价格优惠达到市场的此消彼长。
但这一WTO框架内的规则,在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往往极易导致“特保”被乱用甚至泛滥,助长打着“合法化”的旗帜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此轮胎特保案就是典型的一例。从我国商务部一再表明的态度看,该案所涉及到的中国轮胎与美国国内同类产品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中国产品的进口并未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无法解决美国国内产业面临的问题。同时,该案申请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仅获得了不足半数轮胎业工人的支持;美国轮胎生产企业没有声称因中国产品进口遭受损害;代表美国轮胎产业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各个部门利益的美国轮胎工业协会明确表示反对特保措施;美国智库凯托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也认为限制中国轮胎产品进口弊大于利。
认识“特保”乱用的真相,有利于提高我们的出口风险意识。但同时,我们从这个案例出发,不难发现我国轮胎贸易在战略和战术上客观存在的巨大风险。
我们注意到,中国轮胎业不遗余力押宝欧美尤其是美国市场的巨大风险。美国是我国轮胎出口最大的目标国,占我国轮胎总出口量的37%,出口额的25%,一旦按照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建议实行配额限制,我国轮胎出口量将下滑12%左右。
统计数据告诉我们,把过多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无疑会带来更高的风险。特别在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造成更深伤害的当下,美国三大汽车公司纷纷陷入绝境,美国本土的汽车轮胎企业的被拖累,这为“特保”找到了更充分的理由。数据也警示,我国轮胎业的产能过剩不容忽视。只有优化外贸出口渠道,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才能规避国际风险。
此案还启发我们,认识“特保”以及过去我们通常遇见的反倾销、反补贴,有助于我们熟悉国际规则,有助于我们在国际市场上开疆拓土。如果仅仅从技术层面上看,只有实现产品的差异化,避免产品的雷同化,才能有效规避所谓的“特保”风险,使得“特保”失去调查和实施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